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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大二院李秀丽喜获“甘肃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编辑: 图: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9日 点击数: 字号:【

 124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检体诊断学教研室副主任李秀丽喜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2009年第六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各地区、各行业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彰显他们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促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不断发展,省委、省政府对100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0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稿源:党委宣传部 李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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