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二院监察审计处荣获“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日前,甘肃省审计厅批准由甘肃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发文表彰了全省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我院监察审计处荣获“甘肃省内部审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此奖项三年评一次,全省有26家内部审计机构获此殊荣,卫生系统仅两家。
多年来,医院领导高度重视医院内部审计工作, 2012年将行政监察和内部审计监督合并在一个处,加强了制度建设,分别制定了医院内部审计规定、财务实施办法、工程审计实施办法、合同审签管理办法、干部离任审计实施办法等制度,制定并优化了建设修缮工程跟踪审计、结算审计、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库房物资管理审计等10项工作流程。先后开展了医院停车收费、药品采购、50万元以上设备、高值耗材、库房物资、物业服务管理等42个专项的内部审计与评价,提出了146条审计意见。对于医院使用量比较大的药品、医用耗材等,医院在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审计部门参与医院内部的二次招标谈判。在对1号综合大楼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的基础上,又对一审结果进行了复核性二审。对正在建设的2号、3号综合大楼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对院内其它小型建设项目在招标前编制招标控制价、在项目竣工后实施竣工结算审计,有效的控制了工程建设成本,为医院节约了建设资金。 (稿源:监察审计处 )
上一篇:审计署2012年第33号公告[ 10-31 ]
下一篇:李克强:审计工作者要当好政策落实“督查员”和公共资金“守护…[ 0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