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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及直报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的通知

编辑: 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4日 点击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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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发厅函〔2014〕5号)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发〔2009〕2号)要求,现将兰州大学申报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及直报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励的种类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专利奖四个奖种。

二、直报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
  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直报项目,要求已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且不能有已被推荐参加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直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发表(出版)时间必须为2012年1月31日前,且“代表性论文”的主体工作是在国内完成;直报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整体技术必须是2012年1月31日前首次应用,对有行政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证明。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请于7月17日前将成果登记表纸质材料2份报送至项目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deyxmbw@163.com
  2.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13年10月3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所列完成人和单位必须是10篇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和署名单位。
  3.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每人需有独立的发明内容。
  4.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有效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能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其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7.所有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1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逐一填写。

四、公示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项目应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请于7月18日前将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排序等信息发送至邮箱ldeyxmbw@163.com

五、申报材料
  (一)推荐书的填写
  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申报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提供,对于超页数的推荐书不予推荐。
  (二)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人须提交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对于申报国防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0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电子版推荐书光盘单独报送。
  2.国防专用项目需提供密级审定文件,其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能通过网络传送。
  3.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申报项目,应在报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说明;
  (2)申报人对项目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

六、推荐时间
  1.项目申报人可于 2014年7月6日后与项目办联系,以便取得推荐号和校验码。然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按要求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材料,网络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4日。

2.书面推荐书请于2014年8月25日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项目办。

七、其他
  按照有关规定,每项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通过形式审查的推荐项目评审费和成果登记费由学校支付。
  兰大联系人:张奕            电  话:8915528

二院联系人:王兴莲 陈群飞     电  话: 8942722  

 

附件: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2.回避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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