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处、所、科、室:
2014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及额度
(一)主要资助方向,每项资助10万元。
1.常见疾病的防治研究。对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精神神经系统疾病、老年性疾病、慢性代谢性疾病等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针对甘肃地域特性的常见慢性疾病早期预警、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技术及干预措施的研究。
2.公共卫生领域技术研究。重大传染性疾病(艾滋病、肝炎、结核病等)和新发、突发及常见、多发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关键技术、灾难(害)医学研究;环境因素、职业危害和生活方式等导致的相关疾病以及重要地方病的预防控制研究;血液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研究;老年人心理、营养保健及相关疾病等相关技术研究。
3.妇幼健康研究。无创、高效的出生缺陷和生殖系统疾病的早期人群筛查、检测及早期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甘肃地域特性引起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的重大影响因素综合预防、干预、监测和评价技术研究;妇女儿童生理、心理及社会因素对健康影响研究。
(二)普通资助方向,每项资助5万元。
1.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疗模式、规范、标准和康复方案研究。
2.软科学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和相关策略研究;医疗卫生管理策略研究;农村和社区卫生问题研究;医学教育研究等。
3.基层适宜技术的筛选及推广研究。包括农村和城市社区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需要的安全、有效、经济、成熟的卫生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效果评价研究。
(三)中医药项目另行资助,不列入本计划项目资助范围。
二、申报单位和申请人条件
申报单位、申报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鼓励跨行业、跨学科联合申报,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课题需要明确申报单位和第一申请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合作单位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第一、二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原则上第一申请人应该是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学术造诣较高,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团队开拓创新,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且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计划项目”组成员必须达到3人以上,研究人员组成中至少有1名领军人才或2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四)为加快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2014年计划项目向优秀中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倾斜,凡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且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在本单位工作二年以上者,作为第一申请人时不受职称要求的限制。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体现甘肃地域特色,突出影响甘肃居民健康的重点问题研究,能够体现和代表医学研究发展方向,符合确定的资助方向。其中,省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应以新技术、新方法研究为主,市州、县市区属单位申报的项目应以基层适宜技术的筛选及推广研究为主。
(二)申报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创新的学术思想、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经费预算合理。
(三)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一定的积累,对提高临床疗效、提升学术水平和解决医学实际问题有较大意义,且近期可望取得进展。
(四)申报项目的研究团队中应有不同学历结构、相关专业人员,并且职称层次构成合理,能够胜任项目研究。
(五)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六)已承担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和甘肃省中医药管理局立项科研项目,但未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得申报2014年“计划项目”。
四、截止时间:我院共有上报名额8项,请申报者于2014年4月1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ldeykyk@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研科(行政楼213)参与院内评审。逾期不候。
科研科
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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