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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编辑: 图: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7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党支部:

  接兰州大学通知,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文明办《关于开展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甘文明办[2014]4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为认真做好我院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评选标准及推荐要求
    本届甘肃省道德模范奖项设置为“诚实守信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类表彰4人。
    甘肃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1.助人为乐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  (1)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2)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2)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3)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2)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3)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敬业奉献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2)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模范标准: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表现突出:(1)孝敬父母(公婆),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2)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3)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二、推荐要求

1、各党支部每类各推荐1名道德模范候选人。要广泛挖掘本支部先进典型、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推荐对象要能够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聚集效应、示范效应;推荐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真实可信,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对于偶发事件中涌现的典型在推荐时要考察其一惯表现,推荐的人选要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所推荐的候选人要采取适当方式在本支部征求意见。往届甘肃省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2、各党支部请于3月18日17:00前将推荐名单(格式:姓名-所在科室-性别-职务)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宣传科(行政楼414室),名单须注明党支部名称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字。联系人:朱帆,联系电话:8942812。

3、经支部推荐、资格审核、综合测评等相关程序,上报兰州大学党委宣传部,参加评选。

 

                             党委宣传部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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