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关于产科超声检查的说明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3日 点击数: 字体:

1、超声是一种无创的高科技检查技术,但仪器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其他检查一样,不是一种万能的检查。

2、超声室一种影像学的检查方法,不同于病理学检查,超声诊断意见不等于病理学诊断。

3、超声受被检者各种因素,以及胎儿体位、胎儿活动、胎儿骨骼声影及羊水等多因素影响,许多器官或部位可能无法显示或显示不清,超声显像也不可能将胎儿的所有结构都显示出来。

4、胎儿畸形的形成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有可能不为超声所显示。胎儿畸形和胚胎正常生长发育一样,随着孕周的增大,胎儿长大,而胎儿畸形才随之明显。

5、系统筛查胎儿畸形的时间为妊娠18-24周。每次检查的目的并不都是检查胎儿畸形,很多时候是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6、产科超声检查有四种,包括一般产科超声检查、常规产科超声检查、系统胎儿超声检查及针对性检查,每一种检查的内容、目的、详细程度、检查时间、检查费用、所用设备等不同,请根据您的要求做好选择。我们真诚地建议您在妊娠18-24最好选择系统胎儿超声检查。

7、产科超声检查的三个重点时间段是妊娠10-14周、18-24周、32-36周,我们建议您在整个妊娠期的三个重要时间段内进行三次检查,请您不要错过。

8、尽管超声检查能发现被检查者胎儿畸形,但不能检查出所有的胎儿畸形,即诊断符合率不可能达100%

9、超声检查意见仅供临床参考。

10、建议接受检查者,亲属对以上表示理解。

 

 

 

 

上一篇:超声检查须知[ 08-21 ]
下一篇:没有了!

更多>> 科室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