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国家科技计划2015年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临床医学中心、研究所、室、科:
近日,科技部正式发布了2015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征集指南(附件1、附件2)。教育部科技司也发布了《关于做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国家科技计划2015年备选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组织申报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国家科技计划2015年备选项目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各临床医学中心、研究所、室、科根据指南和具体要求,结合本学科优势,选择前期基础较为成熟、可涵盖项目主要内容的项目,组织相关科研人员进行申报。
2. 每个指南申报方向教育部限每校报1项,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择优上报;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
3. 此次项目申报鼓励跨单位、跨部门组织研究队伍,鼓励产学研用结合,开展高水平双边和多边国际合作。鼓励采取产学研结合或联合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我院科研人员参与其他单位申报项目的,请与科研处保持联系,以便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4.项目申报人员按照指南的三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无三级标题的可按二级标题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
5.本次项目申报不预先设定预算控制额度,申报者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求,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需求。申报者提出的项目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以及立项后核定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
6.符合科技部征集通知及指南的有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1.拟申报863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请填写《863计划2015年项目申报书》(附件三)并于
2.拟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科研人员,请填写《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5年项目申报书》(附件四)并于
3.教育部科技司将于
4.校科技处根据科技司推荐意见,为项目申报人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建立账号并协助项目申报人按照科技部的时间节点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网上填报结束后,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成功后,将网上生成的申报书(电子版)打印一式3份(A4纸,均为正本),于4月14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办,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本通知适用的863计划领域包括: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先进能源、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科技支撑计划领域包括:能源、材料、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
联系人:陈群飞 王兴莲
电 话:8942722
附件三:863计划2015年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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