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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2014年拟选派进修人员计划的通知

编辑: 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2月12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处、科室:

根据甘卫人发〔2013〕243号文件第2条第(七)项规定:为强化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提升要求,从2014年起,卫生技术人员应在省内同级或上级医疗机构脱产进修培训连续3个月以上,或在省外医疗机构脱产进修培训3个月以上,或出国(境)进修培训1个月以上,本单位方可推荐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为了保证科室临床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科室根据工作,针对本科室近3年拟晋升高级职称医生情况,制定进修计划,于2014年2月28日前上报至医务处继续教育科或发送至邮箱: liangjingf2009@163.com  未上报进修计划的科室,医院将不安排外出进修。

 

附件:2014年科室拟选派进修人员计划申报表

 

 

医务处继续教育科

201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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