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护理优秀人才的通知
各处、部(室)、中心、科、所及直属部门:
为加强我院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护理学科发展,加速护理优秀人才培养,建立客观、公正的护理人才评价体系,遴选护理优秀人才,我院现开展护理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技师除外)或护理管理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来院工作五年以上,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30岁以下。
(2)最高学历本科及以上,来院工作十年以上,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岁以下。
(3)最高学历本科及以上,来院工作十五年以上,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8岁以下。
2.医院引进的护理人才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无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无医德医风不良记录。
4.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良好。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9日、30日,2月7日—2月10日
报名地点:人事处人才办(职称科)
三、报名提交材料:
人事处人才办(职称科)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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