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节放假通知
各处、部(室)、中心、科、所及直属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和我院安排, 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起恢复工作。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全院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急诊照常应诊;门诊1月31日至2月3日放假4天,2月4日起照常应诊,门诊安排不变。请各科做好值班安排,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总值班人员请坚守岗位,及时处理全院紧急和重大事务。
注意事项:
1. 各科室要认真加强水、电、气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切实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2. 各科室在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及酒后上岗,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空岗、脱岗,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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