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11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临床医学中心、研究所(室)、科室:
根据甘肃省科技厅《关于清理应结未结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甘科计〔2013〕27号)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07-2011年度应结未结省科技计划项目(清单见附件1)清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验收项目范围:
1、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计划项目
(1)凡是2007-2011年(包含2011年)执行截止日期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15日前登录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验收申请,并将项目成果等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状态显示为已提交处室),并请致电联系省科技厅相关主管处室在系统中审核,待主管处室审核通过后(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打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A4双面套印,骑缝装订),通过财务处审核签章后,于11月20日之前送往科技处科研科。由兰大统一聘请有关专家审核验收。
(2)凡是2007-2011年(包含2011年)执行截止日期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15日前登录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验收申请,并将项目成果等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状态显示为已提交处室),请致电联系省科技厅相关主管处室在系统中审核,待主管处室审核通过后(状态显示为审核通过),打印纸质材料一式4份(A4双面套印,骑缝装订),通过财务处审核签章后,于11月20日之前送往科技处科研科。由兰大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统一安排会议验收,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甘肃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我校执行期满尚未验收或鉴定的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15日前登录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验收申请,将项目成果等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状态显示为已提交处室),待科技厅主管处室审核后(状态显示为验收通过),打印纸质验收申请一式3份(A4双面套印,骑缝装订),特别要求的是在纸质申请后须附“自结题报告”,“自结题报告”详细做出研究总结报告,格式不限。验收材料中经费决算表通过财务处审核签章后,于11月20日之前送往科技处科研科。
3.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
我校执行期满尚未验收结题的基础研究类项目,我校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15日前登录甘肃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验收申请,并将项目成果等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状态显示为已提交处室),待科技厅主管处室审核后(状态显示为验收通过),打印纸质验收申请一式3份(A4双面套印,骑缝装订),验收材料中经费决算表通过财务处审核签章后,于11月20日之前送往科技处科研科。
二、联系方式:
二院联系方式:科研科王静 联系电话:8942722
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联系方式:
社会发展处(科技支撑-社会发展类):8882037
条财处(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8882079
国际合作处(国际合作计划):8412723
此次兰大结题要求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全部结题,指标为有一篇项目负责人署名的文章(不分级别、不需资金资助标样、不分排名)。
应结题项目未办理结题/验收手续,将依据《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限制该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
为了确保我院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不受影响,请相关项目主持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清理工作。对于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兰大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做出处理。
科技处科研科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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