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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报送业务技术档案材料的通知

编辑: 图: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1日 点击数: 字号:【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报送业务技术档案材料的通知

各处、部(室)、中心、科、所:
    按照医院“三甲”复审迎评要求和“三甲”复审迎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将对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个人技术档案。要求凡是取得初级以上(含初级)执业资格的我院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需将本人参加工作以来的各种证书以及有关有效证件(含执业注册证、学历学位证书、外出进修证书等资料)复印件,于9月30日前以科室为单位上交人事处技术档案室(7号楼1单元402室),以整理存档备案。具体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根据本项工作部署,我院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业务技术档案材料工作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个人信息收集阶段(9月10日--17日)
    (一)个人信息资料报送要求
    1、个人信息资料收集人员范围
    取得初级(含初级)以上中医、西医、医技、药剂、护理、财务、信息等专业技术资格的我院在职员工。
    2、专业技术人员需上报的个人资料:
    个人信息资料包括各种证件证书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结业证、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士证、执业药师证)、聘文、高危操作资质准入证、以及进修、教

育培训、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科研成果鉴定、继续教育等

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纸型,按照时间顺序排序。 

个人从医院网站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填写《pc28预测在线预测神测网3.2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或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双面打印装订与各种证件复印件一起上报。
    3、个人信息资料报送要求
    本人应将个人信息资料于9月15日前报送到本人所在部门科室,由专人负责(科室指定的三甲复审专员)。
    (二)个人信息资料初审
    个人信息资料初审由所在科室三甲复审专员初审。初审审查员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审查,确保本科室员工信息资料齐备完整,准确无误。
    二、个人信息资料上报阶段(9月18日--24日)
    三甲复审专员以科室为单位,将初审过的个人信息资料汇总上报人事处人事科。
    三、个人信息资料复审阶段(9月25日--30日)
    人事处人事科设审查指导员,负责个人信息资料的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科室,并按要求重新补充。
    因本项工作涉及全院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要求积极配合,认真负责,确保本项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严昊  8942236

 

“三甲”迎评办公室  人事处  

一三年九月十日   

附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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