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 “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各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诞辰92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激励党组织和党员努力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医院重点工作,实现“1235”发展规划,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在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我院各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我院党务工作者和基层党组织成员,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对象为全院所有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党员。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事业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党员带领群众,出色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取得显著的成绩。
3、创造性地开展基层党组织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新开展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方式和内容有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有活力,具有吸引力。
4、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和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和管理,积极认真进行党员发展工作。党内各项组织制度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化,方式有创新,效果良好。党员能够认真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的先进性。
5、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具有良好形象,党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信念坚定,模范执行党的决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4、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主动为党员和群众排忧解难。
5、素质高、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清正廉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身形象好,在党员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6、近两年来没有差错事故,没有病人投诉记录。
(三)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政策理论,政治信念坚定,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勇于创新,争创一流,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群众公认度高,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3、作风朴实,为人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关心集体。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带头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组织观念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办事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
5、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作风朴实,近两年工作中未出现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没有病人投诉记录。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四、活动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在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过程中,既要坚持先进性,又要体现代表性,不重复推荐。
(二)各基层党组织在酝酿推荐中,既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还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支部大会,经民主推荐、充分讨论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候选人。优秀共产党员主要由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一线普通党员(指没有担任职务的党员),比例不得少于80%。
(四)各基层党组织所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候选人,在组织讲评、公示等环节落选,将不再另行补充人选。
(五)经审定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所在推荐部门要认真填写,《兰大二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兰大二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兰大二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并写出单行材料(1000-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评价客观。
附件:
1.《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兰大二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
3.《兰大二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兰大二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