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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第二临床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编辑: 图: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7日 点击数: 字号:【

 

根据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第二临床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笔试

专业课笔试,闭卷,3小时,满分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专业能力测试,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80%;

3、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4、每生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小组组长指定专人负责复试主要内容的全程记录并签字保存,以备查。

6、复试小组成员见附表。

三、初试、复试权重及复试成绩计算:

权重:初试60%,笔试25%,面试15%。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笔试成绩×25%+复试面试成绩×15%。

四、录取

1.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拟录取需公示三天。

3.复试后,学术型和专业型不予互转。

4.对所报专业初试上线人数超额较多的,复试前经个人申请,学院批准方可调剂到其他专业。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6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

3、面试成绩小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六、注意事项

1、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及听力均以百分制打分,满分100分;

2、所有原始记录由复试小组组长、副组长签字、密封,由专人保存;

3、考生复试成绩的汇总、折合,由2013年第二临床医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统一完成(两人统计,第三人复核),第二临床医学院纪委、监察科全程监督。

 

 

第二临床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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