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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传染病知识培训的通知

编辑: 图: 来源:医务处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5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处、所、科室:

根据《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学分要求规定,每年的25学分中,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获得学分数不得低于5学分。医务处继续教育科于20121227(星期四)下午3点在综合楼5楼会议室举办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知识培训,并进行考试。要求中、初级职称人员必须参加未参加培训和考试人员一律不予办理传染病继续教育学分证,2012年度继续教育任务视为未完成。

 

医务处继续教育科    

                                          2012.12.25

附件: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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