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12级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导师配套费申请的通知
第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导师:
根据《兰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09]55号)文件精神, 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导师配套费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具体通知见附件1,请各位导师务必仔细阅读兰大文件要求,于12月7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请表(附件2)交至研究生处办,请大家相互转告。
附件1:关于受理2012级人文社会科学和医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导师配套费申请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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