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科技著作、学术任职和学术交流的通知
各处、所、科、室:
按照《兰州大学自然科学类单位科研业绩认定与考核办法(试行)》(校科字〔2010〕26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2012年度科研业绩部分内容进行统计认定,请各位科研秘书统计以下内容:
1. 本科室2012年度科技著作出版和研究报告被采用情况(见附件);
2. 学术任职和学术交流情况(见附件)。
上述材料将作为科技工作考核依据,请各科高度重视,按期填报。逾期不报、漏报或未提供相关材料造成业绩无法认定者,后果自负。
上述内容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于2012年11月30日之前交至项目办,原件只供审核使用。
联系人:陈群飞
联系电话:8942722
兰大二院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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