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的通知
根据《关于推荐“2011协同创新中心”评审专家的通知》(教技司2012〔246〕号,见附件),教育部拟建立“2011计划”评审专家库。请符合条件的各位专家按照通知要求,填写《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于2012年8月13日前将该推荐表一式2份报送科技处项目办,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专家推荐表的命名规范为“专家姓名-专家单位”)于邮箱:13893292617@139.com.
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1.推荐专家人数不限,其中,推荐校内专家不超过本单位推荐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请各位专家积极联系并推荐与本单位有合作研究基础的相关合作单位资深专家一同填写《2011计划评审专家推荐表》。
2.推荐专家须具有教授或同等专业技术职称以上。
3.推荐专家应为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国内具有较高威望的战略科学家;或长期从事教育、科技、文化、经济以及其他社会事业行政管理的知名专家。
4.推荐专家范围为:国家有关部门、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海外机构的战略科学家、知名学术专家和行政管理专家等。
请互相转告,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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