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一科收住指征
⑴任何形式的呼吸困难,包括各种原因的急性呼衰或慢性呼衰急性发作者,并证实存在氧合或通气功能障碍的危重患者,如果血氧饱和度下降至90%-80%之间且不能纠正者;
⑵呼吸频率<8次/分或呼吸暂停、呼吸停止;
⑶呼吸频率>25次/分伴心悸、烦躁不安者;
⑷即将出现心搏骤停或心肺复苏后需进一步生命支持与救治者;
⑸各种类型的休克或各种营养及水、电解质及代谢严重失衡者;
⑹严重感染或严重脓毒症(Severe Sepsis)且生命体征不稳定者;
⑺各种类型的MODS患者,伴或不伴有突发意识丧失或意识状态突然改变者;
⑻在进行全麻或腰麻的高风险大手术后的危重病人;
⑼术中大量出血致呼吸不稳定缺氧的病人或循环不稳定的病人;
⑽各种复杂大手术后尤其术前有合并症;
⑾术中生命体征不稳定者(如器官移植术后),经手术室工作人员与ICU联系快速准备后可直接转往ICU救治。
⑿严重多发性创伤术后患者,经手术室工作人员与ICU联系快速准备后可直接转往ICU救治。
⒀术后未清醒患者或术后意识障碍较前加深者,在与ICU联系快速准备后可直接转往ICU救治。
上一篇:危重病人转入ICU的最佳时机[ 08-07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