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教师职责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3日 点击数: 字体:

一、所用内镜培训教师都必须是培训基地认可的内镜专家。他们必须有耐心、运动肢体语言和指导学员方面受到过系统培训,是高效合格的内镜老师。

二、遵守和贯彻制定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

三、熟练地掌握各种训练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使用。

四、按教学计划编写教学讲义,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

五、认真备课,做好课前的预实验等各种准备工作和课上的指导答疑,保证教学质量。

六、课前于器械准备间领取训练器械并按规定登记。

七、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八、初次上岗的教师要试讲、试行操作,经专家委员会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任教。

九、与受训学员建立良好长期交流合作关系,在受训结束后有义务帮助解答学员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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