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教师职责
一、所用内镜培训教师都必须是培训基地认可的内镜专家。他们必须有耐心、运动肢体语言和指导学员方面受到过系统培训,是高效合格的内镜老师。
二、遵守和贯彻制定的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
三、熟练地掌握各种训练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使用。
四、按教学计划编写教学讲义,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学内容。
五、认真备课,做好课前的预实验等各种准备工作和课上的指导答疑,保证教学质量。
六、课前于器械准备间领取训练器械并按规定登记。
七、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八、初次上岗的教师要试讲、试行操作,经专家委员会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任教。
九、与受训学员建立良好长期交流合作关系,在受训结束后有义务帮助解答学员在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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