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大二院喜获“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zhufan 来源: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点击数: 字号:【

 

 

 

 

 

 

    近日,甘肃省卫生厅命名表彰了“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兰大二院喜获“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院癫痫中心主任王为民、心理卫生科主任张兰、生物精神病科主任叶兰仙、癫痫中心副主任王天成、心理卫生科副主任闫立新5位同志喜获“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精神卫生防治工作者更加积极努力工作,甘肃省卫生厅在全省卫生行业联合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授予54个单位“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22名同志“甘肃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中国抗癫痫协会常务理事、中华医学会癫痫委员会委员、甘肃省抗癫痫协会会长王为民于2004年申请了国家农村癫痫治疗管理项目甘肃省项目,省上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王为民任专家组组长。8年来,先后进行了11个项目县,覆盖406万人口,项目治疗管理病人5146例;专家组到县乡村督导、培训医生和诊疗病人,每年多达13次。省癫痫专家组和兰大二院癫痫中心及癫痫专业研究生在国家项目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主力军作用,甘谷县的工作得到国家项目办的肯定和表彰。

    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主管的“重型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2005年在全国启动,目前在各省、市、地、县成立了精神卫生中心。甘肃省有六个示范点,我院精神科主任叶兰仙、副主任张兰为甘肃省项目专家组成员,负责项目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示范点项目的督导检查工作,工作得到了相关部门的认可和肯定。张兰、叶兰仙、闫立新同志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在国家重型精神病项目防治中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