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骨与关节疾病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4日 点击数: 字号:【

一、总则

1、本章程为所有入室人员的行为规范,目的使大家在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环境下开展实验,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为良好的完成实验工作打下基础。

2、准入原则: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都必须提交《实验室入室申请表》和《pc28预测在线预测神测网3.2科研项目资源使用费统计表》,经导师及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并经过入室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室开展实验。

二、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1、仪器预约登记制度

1)非特殊情况应当于半天前提出仪器预约,预约时必须说明使用人姓名、导师/课题组、预约时间、仪器名称等信息(如,张三,X月X日15:00-16:30,QPCR仪),以便实验室老师统计预约信息并合理优化仪器使用频率。

2)仪器需使用者本人亲自预约,不得代替他人进行仪器预约,如经发现则同时取消使用者和预约人的使用资格。

3)每台仪器的使用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早8:00——晚17:30,未经预约者不得擅自使用。

2、仪器培训制度

1)仪器为实验室贵重物品,实验者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仪器的独立操作。

2)不同仪器需经不同培训,培训合格者只能进行所培训仪器的操作。

3、仪器操作制度

1)仪器使用时,需要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及培训进行规范操作,禁止随意搬动仪器,或者挪作他用。

2)杜绝一切违规操作,一旦发现运行异常,请立即联系实验室老师,并登记报告,切忌私自采取非规范操作、甚至暴力手段等对仪器进行拆卸等处理或隐瞒不报。

3)使用完成后,需要在仪器使用记录上进行登记(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运行状态等信息),同时对实验废弃物进行处理。

4)禁止随意删减或安装公用软件及拷贝他人文件夹下的数据。

5)冰箱开柜门时,需快速开关柜门,避免长时间开门导致冰箱温度降低,减少已存样本的冻融次数。

4、仪器不对外使用制度。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理由带非允许入室人员进入实验室使用场地、仪器及存放物品、试剂药品及样本等。

三、实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室内请勿高声喧哗,请按照实验室指定空间存放实验物品、操作实验。

2、进入实验室需穿着实验服,戴口罩,不得戴实验手套操作仪器、电脑等清洁物品。

3、不得将食物饮品等带入实验区域,不得在实验冰箱内存放食物,实验区域严禁吸烟、进食、喝水、处理隐形眼镜等。

4、任何人未经实验室老师同意不得将实验室所属物品、仪器设备等带离实验室,如需带出,需在同意后做好相关登记。

四、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人身安全

1)实验人员在操作期间应当做好保护措施(实验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不穿短裤、短裙,拖鞋、露趾凉鞋等,长发女生须束发。实验态度严谨、顺序合理,接触有毒有害试剂谨慎操作,注意自身、他人及实验室环境安全。

2)实验室内禁止所有人员留宿。

2、消防安全

1) 严禁任何仪器、设备、存储物品占有、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出口;

2) 积极参加科研处定期组织的消防培训及消防演练。

3、废弃物处理

1) 严格控制实验过程中废气、废液、废渣及其它废弃物对空气的污染;

2) 实验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要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后,再利用通风设施排入大气;

3) 实验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液体,严禁倒入下水道或水池,对废酸,废碱液需中和再排放,对于有机废液、有害残渣、或与有毒试剂接触的耗材,应按照实验室的要求分类回收并密闭保存,再由医院定期组织人员回收;

4) 实验用废物应按要求分类倒入生物医疗垃圾存放区域中,由清洁工人统一进行灭菌处理,切不可随意丢弃,若涉及到病人样本或是动物来源的样本,实验完成后的样本、器材、耗材等物品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后处理;

5) 严禁将实验用的枪头、EP管等丢弃至水槽,引起堵塞,应及时丢在医疗垃圾桶内;

6) 禁止随意丢弃利器(注射器针尖、玻璃渣/片、破碎器皿等),必须置于指定的锐器盒中;

7) 严禁在敞开实验区内使用挥发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致癌或疑似致癌物),若要使用,必须在通风厨中进行操作。

4、生物安全管理

1) 禁止在实验室内饲养动物。

2) 动物咬伤处理原则:彻底清洗和消毒伤口,酌情就医及注射相关疫苗。

5、水、电、气安全管理

1) 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相符,电源、电线需与设备功率匹配,要使用专用插座,精密仪器需要有稳压,严禁超负荷用电。

2) 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漏部分都应配备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3) 各仪器设备使用时严格按照仪器操作流程进行,使用完仪器后如后面无人使用要及时关闭电源,并做好登记工作。

4) 实验室停水、停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

5) 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6) 严禁实验室出现漏水、积水情况,发现应及时上报并配合做好检查、清理工作。

7) 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门窗、水电及各种气体管道阀门。

8) 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9) 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电源线路是否正常,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防止因电火花、短路、超负荷引起火灾。

10) 储气钢瓶使用时,要将钢瓶牢牢固定,以免摇动或翻倒,应随时注意气瓶的压力表,并经常检查培养箱接口处有无漏气,禁止随意搬动敲打钢瓶,经允许搬动时应做到轻搬轻放。

6、危险品化学管理

1)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试剂物品,要按规定专用库房或柜子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五双管理办法。

2) 有使用需求者需在购买前于实验室老师处备案,待许可后方可采购,到货后由实验室老师统一存放管理并领用,如有剩余,及时退回,并做好详细记录。

3) 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销毁需报上级部门统一回收销毁,不得随意丢弃。

4) 所有危险化学品都应有标签,严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5) 冰箱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危险品以及强腐蚀性的酸碱物品。

五、处罚制度

1、违规操作仪器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者,予以口头警告;两次者需进行书面检讨并经由导师签字后,重新参加仪器培训;三次者则取消仪器使用资格。

2、违规操作仪器并造成严重后果者,除需承担仪器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外,情节严重者永久取消其入室资格。

3、因违反实验室安全制度,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者,除应承担相应赔偿外,情节严重者永久取消其入室资格。

4、未进行仪器培训或仪器预约擅自使用仪器者,将视情况暂停其一月至三月的仪器使用资格。

5、未经实验室允许,将未申请入室或未经培训人员带入实验室使用场地、仪器或存放物品等的,则视情况暂停其一月至三月的入室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永久取消其入室资格。

6、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所产生垃圾并简单打扫实验室卫生,如有违反者,将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检讨及取消一个月入室资格的相应惩罚措施。

7、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所用水电和锁门,如有违反者,则取消其入室资格一个月;如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者,需承担相应的费用赔偿,同时永久取消其入室资格。

8、吸烟者一次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