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要求
由研工部负责执行的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涉及2项,具体包括:瑞京奖学金、兰大苏州校友——长江平民教育基金奖学金。
(一)瑞金奖学金
1.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糖尿病及并发症等学科方向全日制非在职在读研究生。
2.奖励额度:5000元/人。
3.名额分配:全校资助15人,我学院名额为4人(学院内名额分配:2022级硕士1人、2023级硕士1人、博士年级2人)。
4.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相关领域有突出科研成果者优先考虑。
5.事迹材料要求:
(1)情况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培养层次、学号、学院、专业、个人照片、申请奖助项目名称、科研成果情况、创新实践情况、荣誉表彰情况。
(2)个人事迹:1500字左右,标题简明,文章内容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积极向上、真实感人。
(二)兰大苏州校友——长江平民教育基金奖学金
1.奖励对象:奖励对象为苏州籍在读研究生。
2.奖励额度:10000元/人。
3.名额分配:不限名额。
4.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研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在研期间在科研成果、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事迹材料要求:
(1)情况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培养层次、学号、学院、专业、个人照片、申请奖助项目名称、科研成果情况、创新实践情况、荣誉表彰情况。
(2)个人事迹:1500字左右,标题简明,文章内容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积极向上、真实感人。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年级初评推荐(5月24日15时之前)
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年级组织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学院(5月24日15时前)。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5月29日12时前)
学院根据各年级上报的名单组织评审,确定拟上报名单,经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研工部。
三、相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评选推荐。同时,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增强学生责任感,强化感恩意识,提升综合能力。
(二)材料报送
1.学生个人提交年级:
《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
2.学院初评及推荐:
(1)瑞金奖学金由年级及学院根据《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附件1)精神和《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下达的名额产生拟获奖名单上报学校审核确定。
(2)兰大苏州校友——长江平民教育基金奖学金不限推荐名额,凡符合《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中该奖项申报条件的均可上报,由学校统一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获奖者由兰州大学苏州校友——长江平民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证书。
3.瑞金奖学金及兰大苏州校友——长江平民教育基金奖学金申请人将《兰州大学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表》于5月24日15时上报学院。
联系人:范馨予,联系电话:0931-8943215。
附件:1.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定相关要求
学生党总支(学生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