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临床医学院 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隆基青年奖”和“萃英之星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点击数: 字号:【

年级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弘扬我校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学风和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精神,根据《兰州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和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隆基青年奖”和“萃英之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隆基青年奖

 “隆基青年奖旨在表彰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勤奋求实进取,师生高度认可,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隆基青年奖是学校授予学生的最高荣誉,从二年级及以上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中推选1名。全校评选10名,授予隆基青年奖章

(二)萃英之星奖

萃英之星奖旨在表彰理想信念坚定,综合表现优秀,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研究生个人和集体。

萃英之星奖(个人)从二年级及以上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中推选产生6全校评选100名,颁发萃英之星荣誉证书如学院相关年级中无人申报或申报人数较少,名额可在学院内进行调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024年度“萃英之星奖”名额分配表

序号

年级及培养层次

年级人数

2024年度萃英之星奖
应分配名额

备注

1

2021级硕士研究生

264

1

 

2

2022级硕士研究生

276

2

 

3

博士年级

485

3

博士年级含硕博连读和直博人数

萃英之星奖(集体)从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班级中推选产生1个优秀班集体。全校评选10个优秀班集体,颁发萃英之星十佳班集体奖牌。以下为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班级名单

第二临床医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班级评定结果名单

序号

学院

班级

集体人数

负责人姓名

推荐荣誉类别

1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1级博士班级

136

刘尚禹

优秀研究生班级

2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2级博士2班

73

葛鑫

优秀研究生班级

3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2级硕士5班

45

魏子晏

研究生优秀班级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奉献担当;在校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3.“隆基青年奖萃英之星奖不能重复申报。

(二)分项条件

1.隆基青年奖

有崇高远大的理想抱负,有踏实肯干的担当作为,有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有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是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中的优秀代表;

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具有突出的实绩,在学生中有良好声誉,具有广泛的示范带动作用;

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兰州大学优秀研究生标兵称号。

申报人若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广泛赞誉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萃英之星奖(个人)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表现突出,在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优秀表现,发挥引领作用;

或在专业学习、科学研究、专利发明、创新赛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或在体育比赛竞技、体育活动组织、体育精神与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或在认知美、感悟美、热爱美、创造美、传播美中有优秀表现,在艺术竞赛展演和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或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主动弘扬劳动精神,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萃英之星奖(集体)

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班集体富有凝聚力;

班风优良、学风浓厚,班集体同学在学习科研中取得突出成绩成果;

班集体在各类文体和实践活动具有突出表现,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三、推选名额

1.“隆基青年奖学院评选推荐1人。

2.“萃英之星奖(个人)学院评选推荐6人。

3.萃英之星奖(集体)学院评选推荐1个。

四、工作安排

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评选工作中的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初评推荐、学校评审确定等各环节均在“研综系统”评优模块下进行。

(三)系统将于5月8日9:00开启申报。“隆基青年奖”“萃英之星奖(个人)”由研究生本人进行系统申报,“萃英之星奖(集体)”由申报集体指定1名负责学生进行系统申报。申报人需在系统上传“事迹材料word版(附件1”和“各类证书扫描件支撑材料pdf版”。

评选推荐程序

个人申请(5月10日前)。学校开启申请系统,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研综系统”评优模块进行申请。

年级评选推荐(5月13日前)。各年级组织评选,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审核事迹材料,年级公示无异议后,审批系统,并将名单和材料提交至学院。

学院评审(5月17日前)。学院根据年级评议结果,再次审核学生资格,确定学院最终推荐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工部。

 

附件:事迹模板

 

 

                                    学生党总支(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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