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响应各级医保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兰大二院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维护广大患者合法权益。
3月21日,兰大二院召开医保专管员培训,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保专管员专项学习《指导意见》内容及相关案例,要求专管员在科室(病区)内进行政策学习传达,进一步提高认识能力和政策执行力,确保政策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3月28日,在院周会上,副院长潘亚文带领集中学习《指导意见》内容及相关案例,院领导,各临床医技科室(病区)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和行政职能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潘亚文对涉及定点医疗机构行为法律条文进行了延伸讲解,并提出工作要求。一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好医保工作;二要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法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全体医护人员抵制欺诈骗保行为的自觉性;三要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加大力度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知识;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监管医保基金。院长周文策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体医护人员要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牢固树立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主体意识,形成合力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态势,营造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4月1日,在“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之际,兰大二院医疗保险管理处组织人员参加甘肃省医保局主办的“基金监管同参与 守好群众‘救命钱’”主题宣传月启动活动,现场为群众进行政策宣讲、医保答疑等相关工作。
下一步,兰大二院将从全局出发,通过持续开展全院职工集中学习、医保专管员专项培训、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培训,严格落实医保管理部门工作要求,以医保管理为抓手,加强多部门联动,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强化信息化建设,不断促进临床科室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逐步建立起责任共担、目标统一、共同监管的医保管理共同体,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参保患者权益,促进医院规范、健康、良性、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