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办法
1、调剂只针对报考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且申请材料评价≥60分的考生。
2、调剂只针对培养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报考类别(定向培养、非定向培养)不做更改,硕博连读考生的培养类别和报考类别不得更改。
3、原则上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不低于导师招生名额。调剂采取自愿原则,且须经调入专业导师书面同意。
4、学术学位考生,在报考导师无学术学位招生名额时,若符合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者,可申请调剂为该导师的专业学位类型或向其他有专业学位名额的导师申请调剂;不符合专业学位报考条件的,可向有学术学位招生名额的导师申请调剂。
5、专业学位考生,可在专业学位类别内调剂,优先在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
6、定向培养类别考生,在报考导师无定向培养招生名额时,可向有定向培养名额的导师申请调剂。
7、调剂时间:4月20日-4月22日12:00,逾期不再调剂。调剂需提交调剂申请表,调剂成功的考生按照调剂后的类型及专业进行面试,导师没有名额且未调剂的考生自愿选择在原专业报考导师名下参加面试。
二、调剂流程
考生可查看我院2023年临床医学博士申请材料考核成绩及免笔试名单,根据导师招生计划,下载并填写《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院内调剂申请表》,经调入导师书面签字,拍照或扫描于2023年4月22日12: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deybszs@126.com(邮件发送截止2023年4月22日12:00,学术学位调剂为专业学位的考生同时提交“申请-考核”方案中要求的报考材料),联系电话:0931-8943238。
请申请调剂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调剂结果另行通知。
附件:《兰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院内调剂申请表》
兰大二院研究生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