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科室主任,我在利益面前迷失了自我……”近日,河南省鹿邑县人民医院骨一科主任梁某某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后悔不已。
此前,鹿邑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医保局在对医保基金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县人民医院骨科的红外线治疗费使用连续三年均为零,较为反常。
该县纪委监委于是组织人员到医院进行调查,得知骨科有3个科室,共配备3台红光治疗仪和24台红外线治疗仪。调查人员又去骨科病房实地查看,发现红光、红外线治疗仪都在正常使用。
调查人员随后调取了县人民医院近三年骨科住院患者名单和部分患者病历,发现医生所开出的医嘱均是“红光治疗”,无一人是“红外线治疗”。于是,调查人员找到梁某某等科室主任了解情况。面对询问,他们或说记不清了,或干脆答非所问。
“就在昨天,我们工作人员明明看到你们科室开着8台红外线治疗仪,收费系统上却没有一个‘红外线治疗’的医嘱,这是怎么回事?希望你珍惜组织给的这次机会。”
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梁某某终于承认了其所在的骨科通过把红外线治疗换成红光治疗并“过度治疗”套取医保资金的事实。
原来,按照正常的治疗方案,“红外线治疗”和“红光治疗”每天照射2次,单次20分钟,每照射十分钟分别收费11元和15.4元。但该院骨科为了增加科室收入、提高医生绩效工资,便利用患者对医疗设备的不了解,在医嘱中把“红外线治疗”串换成“红光治疗”,并把单次照射时间提高到40分钟。这样,一名患者一天本应是44元的红外线治疗费用,被提高到了123.2元。至此,梁某某等人变相套取医保基金的违纪违法行为水落石出。
最终,梁某某等6名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因串换诊疗项目和“过度治疗”套取医保基金,受到行政警告等处分,52.83万元医保资金全部退还县医保基金账户。针对暴露出的问题,鹿邑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医保局、卫健委等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通讯员 王战胜 闫玉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