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年级:

根据新疆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精神,将我院本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开展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我院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以学校本学年认定结果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三、应取消、暂停或减少资助的情形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

(二)学习主观不努力, 两门主要课程 ( 必修课 ) 补考不及格者 ;

(三)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五)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六)有其他不符合大学生行为规范言行的。

四、资助等级与金额

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五、评定程序

(一)学生1226日前登陆智慧学工提交申请;

(二)学院组织评审(名额分配表见附件),于1227日前完成系统审批;

(三)学校审核公示,确定资助名单。

六、工作要求

各年级要严格贯彻国家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要求,对照申请条件,确保应助尽助,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附件: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金额分配表.xls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