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部(室)、临床医技科室、科研机构、教研室、直属部门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2号)及《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推荐2021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要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推荐。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负责,相关人员组成的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1年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免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琛
副组长: 张连生 焦作义 邢耀荣
成 员:阎立新 畅兆锋 聂 芳 杨雪梅 张有成 郭雪娅 郭钰珍 倪 倩 张静婕 郑 鑫 高瑞鹏
高 璇 马得元 颜慧玲
三、名额分配
(一)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6级本科生共 227人(临床医学200人、医学影像学14人、麻醉学13人)、2017级医学检验技术本科生共13人,参加 2021 年推免工作,学校分配给第二临床医学院推免生普通名额为 29 名,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共计 26名。
麻醉学专业:共计 1 名。
医学影像学专业:共计 1名。
医学检验:共计 1 名。
(二)学校设立“创新人才推免专项”计划 60 个,用于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免试攻读研究生。
(三)学校设立“优秀导师”计划 200个,鼓励交叉学科人才培养,用于院士等优秀导师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优秀生源,用于国家重点领域急需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核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及学校一流学科(草业科学、大气科学、生态学、化学)建设,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遴选。
四、推荐办法
(一)推荐的学生主要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表现,要把有利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以德为先,身体健康,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 2021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排名前 35% 的学生具有普通计划的推荐资格。
按照专业进行排名,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学业成绩*80+综合评价*20
(二)综合评价评分细则见附件
(三)符合学院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填写《兰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申请表》。具有(拟)推免资格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时,需提供书面承诺书,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学生拟推免排名在学院网站公示,并公布20%的递补名单,公示期为 10 天。
(五)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必须提供详实的个人写实材料及相关证明。写实材料须年级辅导员及学生党总支书记或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
(五)被推荐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须合格(2016年 6 月以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425分)。
(七)被推荐的学生应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学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八)必修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者,实习期间旷工 3 天及以上者不予推荐。
五、推荐程序
(一)推荐工作从 2020 年9 月 25 日开始宣传动员,由教务科提供毕业生四年学业成绩,学生科提供综合评价成绩。
(二)确定推荐范围:公布学生总成绩和排名,学院将按推免生条件和原则公示拟推荐名单,同时上报兰州大学教务处。
(三)凡申报“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须本人在 2020 年9月 27日11:00前将“创新人才推免专项”学生信息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教务科(行政楼三楼305),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核。学校将于2020 年 10 月 2日组织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进行答辩。参加“创新人才推免专项”面试的学生须在2020 年9月 29日16:00前将答辩用PPT发送至jxk@lzu.edu.cn,学生答辩顺序在纪委监察处监督下随机产生并通过网站、电话等形式告知学生。
(四)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于 2020 年 10月 8 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六、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8942961
学院纪委电话及邮箱:8942258 eryjw@lzu.edu.cn
七、其它推免条件及要求按兰州大学教务处相关文件执行。
八、附件:综合评价评分细则
2020年 9 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