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实验所(室):
2019年度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以全市人才工作要点新要求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加强人才工作实施意见》、《中共兰州市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时代兰州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确定的目标任务。以集聚高层次人才和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为重点,大力实施重点人才工作项目,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申报说明
(一)施行备选库管理,项目申报系统常年开放,接受项目入库。市科技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对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良好的入库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审答辩、立项支持。
(二)项目组织按照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职能划分。我院申报的项目由社会发展科技科负责组织。
(三)项目初审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我院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处负责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项目紧密结合兰州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创新性明显,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三)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自筹资金落实,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项目预算编制合理,项目执行周期不超过两年。
(四)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必须按要求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年报及相关报表填报工作,如未按时完成填报,不予立项支持。
(六)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必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
(七)按相关规定开展科技统计和成果转化工作。
(八)进入产业化生产阶段的项目,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批复、核准、备案)。
(九)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对外招商引资的创新类项目;
2.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4.产品或技术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相结合的项目;
5.项目承担单位获得产业发展基金或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支持:
1.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申报的项目。
2.科研失信行为人申报的项目。
3.曾经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或未通过项目中期督查的项目。
4.曾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资金使用规定,且未加整改的项目。
5.不符合关于项目查重有关规定的项目。
6.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
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我院限报2项。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指南后填写“项目申报书”,于2019年6月10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2份(其中一份隐去申请者所有个人信息)发至ldeyxmbw@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一同命名为:兰州市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姓名),并打印申报书一份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刘扬 严毅 李遂
联系电话:8942722
附件:
科技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