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席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工会全委会、常委会及主席办公会议的决定。
2.负责职代会及会员代表大会和其它各种会议的各项筹备、准备工作。
3.协调各分工会、工会各部门、专门工作机构的工作。
4.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
5.负责起草工会工作计划、安排、总结等。
6.组织院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
7.组织协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活动。
8.负责职工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9.负责工会报刊杂志的订阅及各类文件的起草、审核、打印、装订、报送及来文的收发、传阅、归档、管理工作。
10.负责院工会公章的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使用。
11.负责职工阅览室及工会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处理院工会的日常事务、对外联系和来信来访工作。
13.完成工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