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学习公文的特点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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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性
公文的公务性,指的是公文以处理公共事务为内容。即公文的内容反映和传达的是社会组织的公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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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性
可靠性即真实性,指的是公文涉及的事实以及所引用的材料和数据,都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虚假和错漏。公文写作一定要核准事实和数据,确保材料的可靠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除数据材料的真实可靠以外,公文在方针政策上也应该真实可靠。制定方针政策时,要从客观实际出发,科学拟订,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公文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针对具体问题而制定,有着明确的写作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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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性
特定性首先是指公文的作者是特定的。公文的法定作者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确立的,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其法定权利和担负一定义务的机关、组织或相应的法定代表人。
除作者外,公文的读者,即公文的行文对象也是具有特定性的,不同的公文其读者不同,这是由公文自身具有的特定功能而决定的。如在公文格式上的“主送机关”“抄送机关”。等元素,就是为了指定目标读者而对公文作的格式设置。
另外,公文的处理程序也是特定的。公文的处理程序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权威性、周密性和机密性,它的处理过程必须要履行法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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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性
公文是用来处理公务的文书,必须根据现实需要,针对实际问题而制发(制作和发布),有其明确的写作目的。特别是对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要求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行文要少而精,注重效用。
公文的制发是为了解决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也是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传达意图、颁布法规,进行政治活动、商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工具,这就进一步要求公文要有实用性,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在各种公务活动中心正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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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时效性即时间性。公文所针对的问题。总是存在于特定的时间范围之内。所以,公文的写作、传递和办理,都要求迅速及时。
公文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进行各种活动中形成的,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手段,因此每一份公文都有具体的拟定目标和公务职能。这就要求公文进行公务处理、解决问题时要迅速、及时,因此,公文必须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如公文中明确规定的生效时间,或未明确规定,而是以成文日期作为生效时间的格式,就体现了公文的时效性这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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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
公文的撰写从起草到成文,再到收发、传递、执行、立卷、归档、销毁等各个方面,都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化制度。同时,每一种公文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包括文体、结构、用纸尺寸、文件标记都有统一规定,每种公文只适用于特定的范围,用来表达特定的内容。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公文的标准化和公文处理的现代化已经逐步变得重要起来,公文的格式也有更加严格的规定,这都对公文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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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
党政机关的公文是党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办理具体事务的重要工具。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都必须用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因此,公文具有明显的政策性,是观点鲜明,且严肃郑重的一种文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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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性
公文是为了表达意志、处理公务等工作活动而拟定的,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处理公务、开展工作、管理国家和企业的法定依据。要想实现这些目的,公文就必须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