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ABC
发展党员篇
党的十九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党的行动指南。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更好地理解党务工作的规定要求,将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介绍。希望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把握新要求,呈现新气象,取得新作为,筑牢党务工作根基,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3.入党介绍人
如果你已经是一名共产党员,还记得你的入党介绍人吗?
关于入党介绍人,党章第五条有明确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入党介绍人一般是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指定的,要得到入党介绍人本人同意,不能违心的作入党介绍人;由党组织推荐或指定的入党介绍人,也应征得申请入党人的同意,不能硬性指派,如申请入党的人不同意,应当重新确定。
“那就请自己的亲属做入党介绍人呗!”这样做也是不妥的,一是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二是避免党内外群众产生误解。
那入党介绍人该如何确定呢?有两类最佳人选,第一类,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培养联系人对申请入党的人比较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后,有利于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申请入党的人被接受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教育和考察,如果认为培养联系人不适合担任该入党介绍人,也可另请他人。第二类,由本单位党支部的党员担任,因为同一单位党支部的党员对申请入党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比较了解,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对其进行教育考察。
如申请入党的人所在单位党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做其入党介绍人时,也可以在上级党委范围内的其他支部的正式党员中确定入党介绍人,但在支部大会讨论接收申请人入党时,该介绍人只能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并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不能参加表决。
可以说,入党介绍人是申请人认识党、了解党,向党靠拢的启蒙老师和引路人,入党介绍人应该对申请人认真传帮带,带领他们不仅在组织上入党,而且在思想上、行动上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