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部(室)、临床医技科室、科研机构、教研室、直属部门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 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8 10号)和《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 2018 61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价体系科学、工作程序透明的基础上对推免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
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本次推免工作,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负责,相关人员组成的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9 年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推免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 琛
副组长:张连生 焦作义 杨宏庭
成 员:阎立新 畅兆锋 聂 芳 杨雪梅 张有成 郭雪娅 吴 嫚 张静婕 郑 鑫 路 瑾 高 璇 李宵婷 马得元
三、名额分配
(一)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4级本科生共 241 人参加 2019 年推免工作,学校分配的第二临床医学院推免生普通名额为 26名,研究生院及医学院划分至第二临床医学院的优秀导师推荐名额为 11名(方案由第二医院研究生处制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临床医学专业:共计 23名。
麻醉学专业:共计 1名。
医学影像学专业:共计 1名。
医学检验:共计 1 名。
(二)为选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创新人才及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学校设立“创新人才推免专项”。
(三)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单列 176个推免名额用于院士等优秀导师,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遴选。
四、推荐办法
(一) 推荐的学生应是我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 身体健康,科研发展潜力较大的 2019届本科毕业生。以学生学业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综合考察学生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因素。综合排名前 35% 的学生具有推免资格。
按照专业进行排名,成绩计算办法为:
综合排名成绩=必修课成绩*75% + 综合测评成绩*15% + 面试成绩*10%
(二)对学生的推免排名在学院内部以有效方式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
(三)符合学院推免资格的学生须填写《第二临床医学院推免申请表》。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名额时,应签署书面的放弃推免生名额承诺书,而后严格按照公示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申请“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必须提供详实的个人写实材料及相关证明。写实材料须年级辅导员及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或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
(五)被推荐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成绩须合格(2014年 6 月以来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425分)。
(六)被推荐的学生应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学术记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七)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者, 在各项重要专业、综合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八)必修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者,实习期间旷工 3 天及以上者不予推荐。
五、推荐程序
(一)推荐工作从 9 月 12 日开始宣传动员,由教务科提供毕业生四年主要业务课成绩,学生科提供综合测评成绩。
(二)公布测评结果,确定推荐范围:公布学生综合成绩和排名,学院将按推免生条件和原则提出推荐名单,2018 年 9 月 18日 10:00 进行面试答辩后确定最终名单,学院公示同时上报兰州大学教务处。
(三)凡申报“创新人才推免专项”的学生须本人在 2018 年 9 月 14 日 12:00 前将要求的材料交至学院教务科(综合二号楼七楼临床技能中心),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具体答辩要求和时间见兰州大学教务处通知。
(四)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含直博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于 9 月 25 日前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和操作说明,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报名、复试、预录取及网上支付等工作。未在该系统进行备案的推荐名单无效。
六、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5190784 邮箱:
ldey301@163.com 学院纪委电话及邮箱:8942258 eryjw@lzu.edu.cn
七、其它推免条件及要求按兰州大学教务处相关文件执行。
2018年 9 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