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须知
1. 急诊科是主要诊治急性疾病的临床科室,急诊的范围主要包括:急性外伤、骨折、脱臼、撕裂;急性腹痛、腹泻、呕吐;突发高烧(一般在38℃以上);出血、咯血、吐血、或有内出血征象者;严重脱水、休克;有抽搐症状或昏迷不醒者;呼吸困难;急性胸痛、心律失常者;急性中毒、服毒、割颈、自缢、淹溺、触电者;急性尿闭者;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烈性传染病可疑者;急性过敏性疾病;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者。
2. 我科现设有内科、骨外科急诊,其他科的急诊我科将转送到相应科室或请相应科室医生到场会诊、抢救。
3. 一般的急诊请按常规挂号后排队候诊,医生诊完病后到收费处划价收费,再到药房取药,然后到治疗室接受治疗。危重病人请立即送到抢救室抢救,挂号、交费等手续均可待后补办。
4. 请保持诊室安静,未轮到诊病者在室外候诊,不得在诊室内外吸烟。抢救室配有氧气的场所更是严禁烟火。抢救室内一般不得使用移动电话,以免影响抢救设备的使用。
5. 在抢救病人时,家属、陪员请在抢救室外等待,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不得进入室内,以免影响抢救工作。
6. 普通病人请到相应科室诊治,在急诊医生有余力的情况下,也可到急诊科就诊,但要等医生处理完急诊病人后才能就诊,请接受医务人员的安排。
7. 就诊时请患者或陪员自行填写好病历首页,以便医生及时记录有关医疗文件。
8. 要求出车诊治的危急病人,一般通过拔打120急救电话,再由120急救中心统一派车。凡出车者,需按规定缴纳出车费和出诊费。
9. 在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未经我科医务人员同意不得自行离开(包括转诊),否则一切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