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学术型研究生:
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14〕42号文件)规定,学校启动2018年秋季学期全日制非在职学术型研究生助研津贴(涵盖时段为2018年9月-2019年2月,具体配套月份也由导师决定),导师可根据指导的学术型研究生从事科研的情况设立助研岗位并决定是否启动助研津贴。
一、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校内导师承担最低标准100元/月,学校相应配套400元/月;博士研究生导师最低承担300元/月,学校相应配套700元/月。
二、助研津贴的发放资格及标准由导师确定, 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发放助研津贴及其额度,并决定发放的月份。对于科研工作突出的研究生,导师可以超过标准发放,学校均按最低标准配套。
三、学校为每名研究生导师每个年级最多配套三名学术型博士、三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校外兼职导师从招收第一名研究生起即需要全额承担研究生的助研津贴。
四、助研津贴每年一般分12个月发放(三年制研究生6个周期共划转34个月的助研津贴)每半年一个周期,导师可在发放的涵盖时间段内视研究生从事科研情况决定发放的月份。
五、需要划转的经费项目:包括助研津贴中导师承担的部分和学校不配套部分的全额助研津贴,必须是从导师的科研经费中划转,通过内部转账的形式划转经费。
六、受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及医学学科研究生培养扶持基金扶持的导师,无需为受助年级的研究生助研津贴出资。
七、为便于办理,请三个年级学术型研究生(含2018级新生)联系自己导师所带的所有学术型同学,统一办理,统一提交。
八、截止时间2018年9月7日(周五)下午17:30,逾期视为本时段导师不启动助研津贴,不再办理补报。
研究生处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