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及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6日 点击数: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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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2018〕2号,见附件1)和《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见附件2)的要求,现将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及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一)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下列4个奖种: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奖);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以下简称技术发明奖);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以下简称科学技术进步奖);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奖)。

(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分为下列3个奖种:

1.国家自然科学奖;

2.国家技术发明奖;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方式

1.单位推荐

2.专家推荐

3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署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由责任提名专家(原则为第一位推荐专家)通过本人电邮于2018年6月25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教育部将向推荐专家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三、基本条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

2.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申报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申报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申报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书填写

1.推荐书是评审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3)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 “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信息系统)于2018年6月8日开通,请于6月8日与科技处联系获取推荐号和口令,申报人凭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单位推荐。

3.专用项目推荐书可从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

(二)公示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项目由推荐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由兰州大学科技处军工办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推荐材料报送

(一) 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评审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

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由科技处军工办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包括: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3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0套(含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见附件4,选填)。

纸质推荐材料请与2018年7月20日前报送至我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成主 赵静        

联系电话:8943569             

邮箱:ldeycgb@163.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3.推荐工作手册 

       4.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