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须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点击数: 字号:【

3.  就诊须知

3.1.预约成功后,当日按挂号顺序就诊,如因您个人原因而不能

按时前来就诊者,需重新预约就诊时间。

3.2.建卡预约时请留下您的有效联系电话。

3.3.特需门诊专家因故停诊或变更出诊时间,我们会用微信、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您,所以您在预约后一定要保持电话通畅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的信息。

3.4.如不能前来就诊,电话取消预约:0931-5190888,请于工作日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