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秋节放假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4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处、部()、中心、科、所及直属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和我院安排,现将2016年中秋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2016915日至17日放假三天,放假期间门诊、急诊照常应诊,918日(星期天)正常上班。

注意事项:

1.各科室要认真加强水、电、气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切实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2.各科室在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及酒后上岗,务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空岗、脱岗,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一六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