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点击数: 字号:【

各临床医学中心、科、室、研究所、室,各位导师:

2016届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该项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现对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如下:

一、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五月三十日前完成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二、答辩前必须完成学位论文评审和科研成果要求,否则不予答辩。

三、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研究生导师提名,经临床医学中心主任同意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上报研究生处(博士研究生上报兰州大学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进行答辩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不予提交学位临床医学评定分委员会。

四、答辩一般应在本学院内且在研究生处的监督下进行,并提前两天在全院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

五、简易流程: 交清学费——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毕业审核合格——填写学位答辩申请 1、登陆综合管理系统-学生电子档案-发表学术论文(专业学位提交专业实践);2、登陆综合管理系统-论文答辩-提交答辩申请(学历教育硕士,仅专业学位的同学选择专业学位硕士,请选择学位答辩)——同行专家评议意见推荐答辩——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答辩材料并填(或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填写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表、学生满意度调查表——导师审批——临床中心审批——研究生处尤处长审批——答辩前2天报研究生处审批盖章——发布答辩公告——组织答辩。

注意:未经审批答辩的一律视为无效答辩。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