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1日 点击数: 字号:【

各研究所()、科室:

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和《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部际联席会议审议,现开始组织申报2016年度“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

本专项的总体目标是:聚焦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慢阻肺、糖尿病和神经精神疾病等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慢病,各病种联动推进,突出解决重大慢病防控中的瓶颈问题,基础研究、临床转化、循证评价、示范应用一体化布局,重点突破一批重大慢病防治关键技术,搭建重大慢病研究公共平台,建立健全重大慢病研究体系和创新网络,为加快重大慢病防控技术突破、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促进技术合理规范应用、降低医疗和社会负担、遏制重大慢病发病率、死亡率居高不下的局面提供积极有效的科技支撑。

本专项按照全链条部署、一体化实施的原则,部署心脑血管疾病防控技术研究、恶性肿瘤防控技术研究、慢阻肺防控技术研究、糖尿病防控技术研究、神经精神疾病防控技术研究、重大慢病综合防控研究、重大慢病研究支撑平台体系研究、国际合作研究八个重点任务。

一、    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其中1个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请有意向申报者,于414日前联系科技处项目办,生成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以备网络预申报。

  申报者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419800591700

资料寄送时间:请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于201651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寄送至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③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进一步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        申请资格要求

1.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11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2. 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3.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申报网站及联系人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联系人:王兴莲  陈群飞    科技处项目办电话:8942722

 

 

 

附件1. “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

 

 

 

 

科技处  

                                         201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