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省卫生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印发的《甘肃省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管理方案》提出,要提高我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率,解决因白内障致盲的问题。并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贫困白内障患者的筛查,并为5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手术对象为省内贫困白内障患者。
《方案》提出,要利用2013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省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使符合手术条件的贫困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的手术治疗。通过项目实施健全基层眼保健网络,加强全省防盲治盲队伍建设,完善防盲治盲工作体系,着力提高基层眼保健服务能力,促进全省防盲治盲规划落实。
《方案》明确,白内障手术定点医院由可独立开展手术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及具备条件的县级医院组成。要求各地加强定点医院医疗质量的控制与管理。要严格按照《项目定点医院基本标准》和《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对辖区内的定点医院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医院不得承担项目任务。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2013年中央财政对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费用给予补助,每例患者补助手术费用800元。各级地方财政部门给予经费补助,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还要制定开展此项工作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项目单位应严格执行项目方案及有关经费管理办法,不得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
2013年甘肃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手术任务(手术例数)分配:兰州市600例、嘉峪关市100例、金昌市100例、白银市500例、天水市300例、酒泉市200例、张掖市400例、武威市500例、定西市300、陇南市300例、平凉市300例、庆阳市300例、临夏州200例、甘南州200例;省级项目实施单位:兰大二院100例、省二院100例、省康复中心医院500例。
——摘自《兰州日报》2013年11月26日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