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自然科学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临床医学中心、研究所(室)、科室:
根据《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09〕29号)规定,经兰大研究,决定对2013年6月资助期已满应结题的自然科学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截至2013年6月资助期已满应结题的自然科学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重点项目和自由探索项目(见附件1)。凡名单上涉及者,符合结题条件的(至少发表一篇有基金标注字样的文章)请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负责人填写《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2),重点项目和自由探索项目负责人填写《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见附件3),
符合结题条件的请于2013年10月17日前将结题报告和成果(包括论文、专利、研究报告、著作等)交至科研科,同时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附件2或3)。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附件4),截止时间10月17日。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迟于2014年6月30日。
二、验收时间和组织方式
1.验收采用集中会议汇报的方式。每人约10分钟项目答辩。
2.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静 电话:0931-8942722 E-mail:ldeykyk@163.com
附件: 1.2013年自然科学类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结题项目清单.xls
2.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结题报告.doc
3.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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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科研科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