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部(室)、中心、科、所: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现将2013年劳动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 共3天。4月27日 (星期六)、4月28日 (星期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急诊照常应诊;门诊5月1日停诊放假一天。
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院人员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的假期。
院长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