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二临床医学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命题及考试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我院博士录取考核办法如下。
一、 招生原则
(一)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招生规模向培养质量高、研究水平高、研究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向国家建设急需的学科专业和我校重点学科专业倾斜,向重点课题和重大成果产出的学科与团队倾斜。
(二)、突出导师专家小组对考生的学术能力考核,强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程序、办法的领导。
(三)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研究生招生的良好声誉。
二、复试:
由报考导师组织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3名以上专家组成复试组,报考导师担任复试组长。
复试小组单独配备一名专职记录员(硕士学位及以上),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记录,由记录员交研究生科统一密封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三、录取
1. 硕博连读生申请资格:不得跨专业报考(三级学科),同时须满足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60分以上或百分制时期的合格证、第一学历须是全日制本科毕业。
2. 录取:在报考导师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公开招考总成绩=(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3×70%+(面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2×15%+申请材料评价×15%。
硕博连读总成绩=外科学×70%+(面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2×15%+申请材料评价×15%。
3.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专项计划,依据上线少数民族考生人数中总成绩=(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3×70%+(面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2×15%+申请材料评价×15%排名录取。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60分);
2、体检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1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