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3〕10号,见附件1),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及申报条件
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各类课题申报条件见附件2-3。
二、课题执行期限
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3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
三、课题申请程序及申请材料
1.申请者应按照申报课题的类型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各类课题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申请者于
2.请申报者于
3.学校将根据课题申报情况,确定校内遴选推荐方式,通过遴选确定推荐至教育部的申请课题名单。
4.学校为推荐申请者设置项目编号和校验码,请推荐申请者务必对已完成填写的《申请书》进行“检查保护”,生成带有“版本号”的文件,并使用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http://211.68.23.117/xmsb)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于
5.课题申请材料上传数据经学校审核通过后,请申报者于
四、注意事项
1.博导类课题推报:2012年经学校推荐至教育部,但未获得博导类课题资助,且一年来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未取得突出成绩的申请者,此次不予推报。
2.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要求,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
由于学校课题申报量较大,科技查新需要工作时日,请申请者于
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者须按申报的博士点基金课题数(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
(1)为支持青年教师有效开展科研工作,新教师类课题的申报费由学校统一支付。
(2)博导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申报费由申请者个人承担。
(3)申报费的支付,学校统一要求使用内部转账单,请申报者于4月8日前将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后的内部转账单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办。
4.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在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兴莲 王静 电话:8942722 E-mail: ldeyxmbw@163.cn
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