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冯维斌:
男,30岁,1999年5月来院工作,后勤保障部电力科聘用制职工。家庭成员有父母(均为农民)、刚出生的女儿。其妻于2012年11月在怀孕7个月时并发妊娠综合症,入住我院外科ICU,经过14天治疗、抢救并剖腹产出不足月婴儿后最终不治身亡,经医疗保险报销后与婴儿共计自费住院费用3万7千余元(不含自购药品)。这一突然变故给冯维斌及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与经济困难。
二、郝玉珍:
女,40岁,1993年7月参加工作,护理部外勤队在编主管护师。家庭成员有丈夫(城关区法院审判员)及儿子(上小学)。郝玉珍于2012年6月确诊为卵巢恶性肿瘤,于9月行盆底再造术,还需6次住院化疗。目前已住院4次,自费5500元(不含在家休养阶段的特殊药品费用),因病休息半年来收入明显减少。患病后郝玉珍精神压力巨大,并给家庭经济带来了重大影响。
三、金燕娇:
24岁,2010年8月来院工作,门诊部聘用制导诊护士。家居农村,家中有爷爷、奶奶、父母、哥哥及侄子(平时父兄打零工)。金燕娇因急性阑尾炎穿孔于2012年2月入住我院普外三科,由于当时医保卡未下发未能享受到医疗保险,住院费8650元、急诊700余元。在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一年时间中,其母亲因患右侧视网膜脱落、哥哥患右侧下颌骨骨髓炎,先后三次入住我院眼科、口腔科,其爷爷患肾积水及前列腺炎在白银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手术,由于家人在短期内相继罹患疾病,看病支出经新农合报销后仍达近4万元,使本来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根据上述三位同志的实际困难,爱心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
资助冯维斌5000元;
资助郝玉珍3000元;
资助金燕娇3000元。
公示时间: 1月28日—2月1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工会,电话8942988、8943027
工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