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部)、室、中心、科、所:
现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10号),请及时关注并高度重视博士后国际交流工作,以推动我院博士后事业的长足发展。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
人事处人才办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