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长领导下,根据劳动人事工作政策和制度以及有关规定,负责全院人员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报批及岗位调配、人事统计、职称晋升、职工考勤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全院人才的引进和中、远期人才规划;
二、制定各类人员的需求计划和岗前教育;
三、负责全院专业技术和行政后勤职工的管理、考核等工作;
四、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工资政策,负责全院劳动工资审批及管理工作,做好职工工资调整和晋级工作,负责执行劳动纪律,制定和实施奖惩制度;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推荐、评聘等工作;
六、负责做好研究生选留、引进人才、人事代理人员、临时工的各项管理工作;
七、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办理职工离退休、退职手续,协助有关科室做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职工死亡的善后工作;
八、负责办理职工出国进修、专业培训、考察访问及出国探亲、移民等事宜;
九、管理医院在职及离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负责档案借阅、收集、归纳、装订;
十、负责全院考勤统计工作,办理职工请销假手续;
十一、负责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聘用制人员的社会保障管理工作;
十三、定期召开处务会议,研究工作;
十四、负责处理有关人事、劳资、职称等方面的来信、来访;
十五、做好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