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进入临床实习阶段科室给予一定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 点击数: 字号:【

各临床医学中心、科、所、室: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资源,调动研究生积极参与医院临床科研工作的热情,肯定研究生在临床实习实践活动中客观上促进了医院发展的事实,医院决定对进入临床实习环节的研究生在全勤的条件下,由科室按研究生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量化考核后,给予每月不少于200元的生活补助费。此外,若研究生(仅限于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参与科室值班,科室应按医院规定的值班费全额一并发放给研究生,不得截流或含在应发的生活补助费之内。

此规定自发文之月起开始执行,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征求科室和研究生意见进一步完善。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